八、自习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29

1、图书馆自习室向本院所有读者开放,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理由占座。凡无人的座位,任何读者均有权使用。

2、读者离开超过30分钟以上而没有将个人物品带走的,均视为占座 ,其他读者有权使用该座位。因此个人暂时离开的,请在座位留下纸条写明离开的真实时间,否则按占座处理。

3、离开自习室时做到人走位空,请勿将个人物品留在自习室内,以免晚上闭馆时管理人员清理自习室时造成个人物品遗失。否则,责任自负。

4、爱护自习室的公共设施,不得将自习室内桌椅移出室外,禁止在自习室吃东西或使用电器,严禁在课桌椅乱刻乱画。违者一经发现予以重罚。

5、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在自习室内或自习室门口大声喧哗或高声交谈,不得乱扔垃圾。

6、文明使用自习室。读者之间若发生纠纷,可向自习室管理员或图书馆老师反映,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