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读者文明公约
发布时间:2021-03-29

图书馆是传播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是弘扬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读者既是图书馆资源的使用者,又是图书馆环境的维护者。广大读者应该自觉遵守以下公共道德和秩序。

1、要衣着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馆。

2、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3、要举止文明;不在馆内争吵、打闹。

4、要保持安静;不在阅览室内喧哗、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5、要珍惜时间;不在阅览室内占座位、闲聊、睡觉。

6、要爱护公物;不污损建筑设施、毁坏书刊资料。

7、要遵纪守法;不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馆章馆规之事。

8、要自尊自爱;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9、要安全防火: 不在馆内吸烟、用火、使用大功率电器。禁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馆。

读者如有不文明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劝导、制止。无视图书馆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管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制借阅甚至取消读者资格等处罚,并通报所属系部。全体读者有监督、举报、制止不文明行为和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利,也有遵守本公约各项条款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