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格健全,具有社会责任感、良好的道德修养、健康的心理素质,掌握眼光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具备基本的眼视光专业能力,具有终身学习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一定的科研发展潜能,能够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和社会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应用型眼视光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学生主要学习眼科学、斜视弱视学、双眼视觉学、低视力学、验光学、眼镜学、眼视光器械学、接触镜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眼科学基础实训、临床视光学基础实训、眼视光器械学实践、验光学实训、眼镜学实训、接触镜学实训、斜视弱视学与双眼视觉学实训、低视力学实训、视光学设计等基本技能训练,具备保健与视觉保健、视功能康复、医学验光配镜、眼视光特殊检查及管理等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
眼科光学基础、眼科学基础、眼视光应用光学、眼视光器械学、眼镜学、角膜接触镜学、验光学、斜弱视学、双眼视觉学、低视力学、眼科学、视觉神经生理学、双眼视和屈光手术学等。
学制及授予学位
学制四年(实习一年);毕业后符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
毕业生主要在医疗卫生机构、基础眼保健机构、眼视光门诊、眼视光产品企业等从事视觉矫正与康复、医学验光配镜、眼视光相关检查、训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