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学校体育运动风险,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印发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体育运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公共课程部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为体育工作委员会相关成员。
(二)加强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以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学校落实、共同参与的原则,与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和避免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校园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全面开展体育运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宣传、系部班会、体育课堂等形式,使广大师生了解运动损伤基本知识,增强体育运动安全意识。
(二)严格落实体育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建立每周体育器材管理员巡查,每月部门检查机制,定期检查体育设施。建立体育器材与场地安全台账包括,记录采购负责人、采购时的执行标准、使用年限、安装验收、定期检查及维护情况。
(三)学校、各系部开展体育活动和比赛时需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赛前需检查所需体育设施和场地,设置相应安全设施及标志;与参赛队员签订《体育运动风险告知书》,必须本人签名,不得代签;进行裁判员、工作人员体育运动损伤、事故处理预案培训。
(三)在校园运动场所、体育设施设备处合理安装体育安全警示牌或提示语。
三、体育运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一)运动损伤事件的应急处理
1.轻微运动损伤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当事人送至校医务室,了解伤情后,活动主办方或者体育教研室负责人汇报。
2.较重、严重运动损伤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校医和120报警,使受伤人员尽快得到救治,并向上级汇报,活动主办方或者体育教研室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向部门领导、校领导报告。
3.及时向当地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二)打架、斗殴事件应急处理
1.现场裁判或者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向主办方或者体育教研室负责人汇报。活动主办方或者体育教研室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平稳局势,了解情况。
2.参照《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执行。
四、善后处置
(一)保卫处、学生处和公共课程部协同配合,要及时查明事故的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做好善后调解处理工作。
(二) 做好当事人及亲属的安抚工作。
(三)对相关的责任人予以追究责任。
五、附则
(一)本预案由公共课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