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89号)文件要求,结合2022-2023学年学院工作实际,学院编制了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七个部分。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度,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升级信息公开网站,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落实,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了由执行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学院信息公开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挂靠在学院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认真落实《清单》

学院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将清单中各项公开信息分解到各部门,逐项落实。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学院官网设有信息公开栏目,方便师生查阅相关内容。为扩展师生员工、社会公众获取消息的渠道,学院构建了以官网信息公开主页为基础,结合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校园广播等综合信息发布渠道,更广泛的推动信息公开。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形式

2022-2023学年,学院信息公开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网络形式: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官方网站发布各类通知和信息。

2.纸质形式:学院传达上级各类文件、学院党委及行政文件、学生手册、辅导员手册等。

3.其它形式: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宣传栏及电子宣传栏等。

此外,学院还通过院长信箱,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师生座谈会等各类会议,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建议,从不同层面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内容

1.在基本信息方面:主动公开学院的基本信息,包括学院简介、机构设置、办学数据、规章制度、学科专业情况等。

2.在招生考试信息方面:

(1)成立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网上招生工作指导组,在重大事项上集体议事、集体决策。

(2)全面深化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在招生网站开通上传包括招生信息、招生政策、专业介绍等栏目。

(3)印刷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海报、新生入学指南等纸质材料,多方位地向广大考生介绍我院的招生信息和基本情况。

3. 在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方面:

(1)及时公开学院学杂费收费标准明细、资产管理制度等。

(2)学院物资设备采购均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招投标,并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其招投标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开。

4. 在人事师资信息方面:

(1)根据学院师资比例结构与发展要求,制定了并公布了2023年人才招聘公告。

(2)及时更新发布师资相关培训信息。

5.在教学质量信息方面:及时发布本科专业设置、各专业学分情况等教学质量信息,方便学院师生及社会公众查阅。

6.在学生管理服务信息方面:

(1)学院关于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助学贷款信息,学生违规违纪处分及申诉处理办法等相关信息均在网站公布。

(2)学院将涉及学生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汇编至《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手册》发至辅导员、学生手中,供了解、学习。

7.在学风建设信息方面: 认真贯彻执行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学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激发学生积极性,维护学术尊严,引导优良学风。    

8.在学位信息方面: 严格学位信息管理,所有学位信息均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每学年,在学位证书发放前均提前以发文的方式公布学位授予情况,对于不能取得学位的学生,我院均及时告知,并向其告知相关制度依据。

9.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方面:

我院目前未涉及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管理等情况。    

10.在其他方面:学院目前未涉及巡视组反馈意见、重大事件调查及处理等信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在信息公开网专栏对外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制度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我院在信息公开网平台开通“依申请公开”栏目。本学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自己所关心的学院信息,已通过电话、电邮、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了解,学院及各系部均按照规定,以相应形式进行了答复或回复。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通过信息主动公开,学院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方便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院办学等诸方面的最新信息,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较满意,尚未收到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和意见。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按学院规定,由学院督查办受理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本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到举报、复议、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教育工委、教育厅的领导的指导下,学院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存在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存在不足,信息公开考核评价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主动公开意识教育,提高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价制度。要规范和深化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工作评议监督,进一步完善制度、突出重点、丰富载体、强化保障,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学院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