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能力,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依据《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风暴、暴雨、沙尘暴、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对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学院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2、工作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等自然灾害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工作。
(2)建立健全各单位、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加强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全方位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工作局面,确保预防、检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台风、暴雨、暴雪、地震等灾害预防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通过课堂教学、培训、宣传手册、专题讲座、网络、广播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与途径,加强对师生的防灾减灾教育。
(5)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的素质和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三、基本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立即最大可能开展救援工作。
3、生命第一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
4、保护财产及设施安全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领导
1、为有效开展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学院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
2、学院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合适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决策的部署。
3、各工作组职责:
(1)抢险行动组:负责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3)通讯联络组:负责对校内校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4)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医救治;
(5)物品管理组: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损坏、丢失;
(6)后勤保障组:负责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服务工作。
五、预警预防
1、建立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系统,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关注气象预报,台风暴雨来临时,尽快落实汛情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学院重点岗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小组成员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通讯畅通。
3、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伍及物资储备库。组建抢修队伍,随时待命,准备处理突发事件。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工具和相关器材,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医务室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等。
4、加强安全检查。学院每年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防工作进行专项布置。定期开展校园的楼宇、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宣传栏、体育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处置流程
学院一旦发现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1、学院发生事故后,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教育厅和公安部门汇报,并组织教职员工开展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救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学院发生事故后,院领导及有关领导干部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开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协同有关部门抢救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护秩序,疏散师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就近送医治疗,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和解释工作。
七、善后处理
1、应急状态解除由学院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
2、学校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工作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厅及相关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八、附则
1、本预案由保卫处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