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学费缴费渠道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各年级同学: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并经批准,自201511日起,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启用本学院学生收费系统并使用新版收费票据。临床医学院缴费处只能收取临床医学院各年级同学应交的各类费用,不再代收非临床医学院录取的校本部各类学生的学杂费。校本部缴费处(一卡通服务中心)和安徽医科大学财务处学生缴费系统网站(网银)不再受理临床医学院学生的缴费。入住南校区的非临床医学院同学请自行通过安徽医科大学财务处学生缴费系统网站(网银)缴费。

 

临床医学院各年级、各专业同学请到临床医学院缴费处(南校区综合楼一楼)统一缴纳学杂费。临床医学院学生缴费系统(网银)预计下学期开学前开通,具体开通时间请查阅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网站。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安徽医科大学财务处

201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