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3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2012年12月29日、30日照常休息(有课的老师照常上课,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值班工作),2013年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有关部门(办公室、保卫科、医务室、后勤部、宿管中心等)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和后勤生活保障工作;要安排值班,严格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联络畅通。要加强信息工作,随时掌握动态,重要信息在院内要实行“三报”: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办公室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有关部门的值班表请在12月30日下班前报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