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全称: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相山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相山路789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六、报名
(一)招生对象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和补充规定;
3.安徽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毕业专业须符合报考专业招生范围);
4.符合《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文件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毕业专业须符合报考专业招生范围)。
(三)报名办法
1.考生网上信息填报
考生于2020年4月16日至4月22日进行线上报名和基本信息采集,具体报名流程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毕业院校通知。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负责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
2.资格复审
(1)我院在5月14日-22日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审核不通过的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时报省考试院。
(2)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申请免试的毕业生需审核身份证复印件,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符合相关优惠政策的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需审核身份证复印件,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和民政部门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需审核身份证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审核材料均需于2020年5月12日前邮寄到我院招生就业办进行审核,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相山路789号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就业办,联系电话0551-62532800。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报名考试费采取网上交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5月23日-26日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人。
缴费方式:
①转账、电汇:
户名: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账号:551905862010501;开户行:招商银行合肥卫岗支行。提示:转账、电汇时请备注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身份证号后4位。
②扫码缴费:考生登陆我院招生网(网址:http://cc.ahmu.edu.cn/zhaosheng/)查询我院支付宝收款码,扫码缴费。提示:支付宝付款时请备注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身份证号后4位。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
备注:考试大纲和各专业课考试参考书目在我院招生网另行发布,网址:http://cc.ahmu.edu.cn/zhaosheng/。
(二)考试方式
我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入学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
(三)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通知确定,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四)考试地点
另行公布。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另行公布。
(六)成绩公布与查分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招生网查询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下载填写《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邮件到lcyxyzs@163.com邮箱,并拨打招生就业办电话(0551-62532800)确认邮件信息。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如我院复核成绩与考生网上公布成绩不符,我们将电话回复考生,成绩无误则不予反馈。
八、录取
(一)实施阳光招生
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招生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在录取管理上,严格遵守“六不准”、“十条禁令”,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参加笔试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录取。在考生四门科目总分不低于150分且每门科目不得缺考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四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科顺序: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管理学基础、社会医学、英语、语文;护理学专业为解剖生理学、护理学基础、英语、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退役士兵录取。安徽省高职(专科)学生(含非安徽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退役士兵考生在四门科目总分不低于150分且每门科目不得缺考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四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科顺序: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管理学基础、社会医学、英语、语文;护理学专业为解剖生理学、护理学基础、英语、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毕业生经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入读我院相应专升本专业。
3.技能大赛免试录取。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经我院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三)录取期间专业计划说明
1.专业招生计划优先用于录取免试考生。
2.退役士兵实行计划单列,实际招生计划按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确定,单列计划优先用于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
3.技能大赛获奖免试考生占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计划数控制在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
(四)调剂录取
1.校内调剂。我院2020年专升本共有两个专业招生,若某专业合格生源不足,则将该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调整至另一专业;若某一专业无退役士兵报考或该专业退役士兵计划未完成时,单列计划数调至该专业。
2.校外调剂。在录取和校内调剂等环节结束后仍有计划未完成时,我院将公布缺额计划,接受今年未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报名,进行校外调剂录取。校外调剂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护理学专业校外调剂考生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须为护理专业或助产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校外调剂考生高职(专科)所学专业不限;
(2)四门科目总分不低于150分且每门科目不得缺考;
(3)护理学专业校外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必须为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校外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的学科门类必须为医学、管理学或经济学。
我院将依据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考试总分数依次进行调剂录取;总分相同,按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总分也相同,按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专业课总分和公共课总分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五)录取公示
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我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院××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其他须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体检,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3.为便于学院与考生的联系,相关考试信息将通过学院招生网发布,广大考生应及时关注,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院举报电话:0551-62532978;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532800 62532900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相山路789号
招生网址:http://cc.ahmu.edu.cn/zhaos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