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馆:图书馆位于教学楼南楼一层102-103室。
2、借书:
(1)首先利用检索终端检索你想要找的图书,然后根据提供的书籍编号、书籍登录的位置找书(也可以直接入书库借阅图书),找到书后请到各借阅室出纳台办理借书手续。
(2)进库时请主动出示一卡通,同时仔细阅览室使用须知。
(3)借书前请务必检查图书有无缺损污毁,若有,请要求书库老师加盖缺损章,然后主动递交一卡通。
(4)图书借阅册数和期限
读者 类型 | 正常 借期 | 限借 册数 | 最大借阅册数 | 最大续借次数 | 续借时间 |
学 生 | 60天 | 3册 | 3册 | 1次 | 30天 |
教 师 | 90天 | 6册 | 6册 | 1次 | 30天 |
职 工 | 90天 | 6册 | 6册 | 1次 | 30天 |
3、还书:在借阅室办理还书手续,还书时,若不欠费无需出示一卡通,只需将所还图书打开翻至条码页后交给借阅室老师;若欠费,必须携带本人的一卡通,欠费是从一卡通扣钱,不收取现金。
4、阅览: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借阅室等,读者可凭一卡通进入阅览室学习使用。
5、自习:读者在图书馆内学习,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应互谅互让,禁止高声喧哗或吃零食。另外,自习室严禁占座,绝不允许用书本等物品占座位,人走后物品应该带走。否则,图书馆定时清理时,所有占座物品丢失概不负责。
6、电子阅览室上机:图书馆设有电子阅览室,提供信息检索和文献查询服务,需请管理员老师开机、输入查询论文的账号。
7、图书超期、遗失处理:图书如逾期,每天每册需支付0.10元超期罚款。图书遗失,应在一个月内赔偿原版本或再版重印版本图书,并缴纳5元的材料加工费,否则按原书的3-5倍赔偿。
8、书籍破损:书籍破损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赔付。破损情况较轻(不影响使用、阅读),需赔付书籍原价20%。若破损情况较为严重(页数缺失、乱涂乱画等),需按原书刊价格的3倍赔偿。
9、赔偿金一律打入校园“一卡通” ,任何人不得收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