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学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组织2019年度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1.申报中级职称

按《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申报中级以上职称

按《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关于教学评价

1.申报人的教学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统一使用《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对师德、教学质量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各单位要根据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制定的教学工作量测算标准、测算办法,进行具体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包括教师、实验人员教学工作量总量、年均工作量、以及所在系部年均工作量的具体核算,不得随意填写,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二)论文检索问题

所有提交给评审会的三类及以上论文(本科学报发表的三类论文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申报人员自行开展检索工作,费用自理。

(三)EI论文收录问题

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 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其中EI收录的会议论文在申报时暂视为一类论文,在评审时由专家对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鉴定,认定是否达到一类论文水平。

(四)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

每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都必须提供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经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须由教学单位推荐评审组进行鉴定,书面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及理由。

(五)代表作鉴定问题

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继续实行代表作送审制,鉴定结果作为专家评审时衡量学术水平的重要参考,鉴定结果有效期为两年。鉴定结果中出现“尚未达到”情况的,不予参评。

(六)评审答辩问题

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参加答辩,答辩由学科评审组组织。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申报的理由,并回答评审专家的问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学院将另行通知。答辩是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七)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

申报人任现职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起止时间:原则上为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七).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问题

根据皖教秘人【2017】40号文件精神,本年度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备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教师按照资格申报条件及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相关要求,自行申报。

2.相关职能部门审查

学院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负责审查申报人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果。

3.教学单位审核与推荐

教学单位成立评审推荐组,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及提交的原始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并将申报人业绩情况及推荐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职称评审办公室审核

学院职称评审办公室组织对申请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

四、时间安排

1.9月16日-23日:各单位完成申报人考核、评议、公示与推荐工作。教务处、科研处分别进行科研业绩、教学任务审核和SCI 、MEDLINE、CSCD及其扩展版数据库收录论文的检索和四类论文的验证。

2.9月24日-25日前:各单位将推荐结果即《2019年高教系列申报人及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及电子表格各一份与申报人员的材料一并报送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政策导向

专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关系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影响面大,关注度高,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和有关政策,严格规范校内评审推荐程序,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优先推荐师德高尚,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教学科研一线业务骨干。

2.强化材料审核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审核、查验申报者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信。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查验,并对审查后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对申报材料审查不严的单位,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凡申报人员弄虚作假,视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规范材料装订

申报人需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电子版填写后自行A3纸双面打印,中缝订钉装订)一式两份;其它所有申报材料按照附件8统一要求的顺序(见附件)装订成册(封面统一制作成白色)。学科及学科代码按照《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学科及代码》(附件6)填写

4.申报人的人事档案需在学院名下统一托管(合肥经开区人力资源中心)。

六、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核准,申报高级职务者缴纳评审费300元,申报中级职务者缴纳评审费160元。请交至学院人事处指定账号(支付宝账号:18356087335,备注:姓名+2019年职称评审)。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刘毓婷老师(南403办公室),电话:0551-62532877;QQ:847387105。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职称申报文件及学院制度文件.zip  

          2019职称申报附件.zip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人事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