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8-06-11

       问:我是一名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想自己创业,请问安徽省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皖办发[2006]20号等文件的规定,高校毕业生以从事自由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由各级政府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转移和接续服务。对以个体劳动者名义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受户籍限制。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此外,2009年1月23日省委省政府最新出台的《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意见》(皖发〔2009〕7号)中还规定,对高校毕业生等登记失业人员自愿组织起来通过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统一纳入组织起来就业范围,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问: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有哪些?
       答:包括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共13项收费。

       问:如果我的创业资金不足,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吗?
       答:可以。对高校毕业生等登记失业人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对从事微利项目(持有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可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问:我是一名2008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申办小额担保贷款吗?
       答:可以。凡是在劳动部门进行过失业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是到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都具备申办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问:如果想申办小额担保贷款,需要哪些程序?
       答:①首先是社区推荐,街道初审,劳动保障局审核:申请人自愿向户籍所在社区提交小额担保贷款书面申请,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毕业生办理身份确认手续,填写《小额担保贷款推荐书》,交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初审合格签署初审意见。市或县(区)劳动保障局审核,在《小额担保贷款推荐书》上签署意见,受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②其次是担保机构核保:经市或县(区)劳动保障局同意,申请人向当地政府指定的担保机构申请贷款担保,并提供担保机构需要的相关资料。担保机构自收齐所需资料之日起,在一周内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制《小额贷款担保调查审批表》,出具担保函。
       ③最后是贷款申请审查与发放: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及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向与市或县(区)担保机构有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银行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条件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