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翡翠路校区)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

各年级、专业:

根据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的暂行规定(试行)》(院字[2015]3号)文件有关规定和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现就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既往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或重修仍不及格者;

2.既往课程考试违纪或旷考,不能参加补考者;

3.课程考试已合格且成绩小于68分(不含68分),需再提高成绩者,在校期间可申请一次该课程的重修;

4.《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可申请重修者。

二、申请时间及申请流程

需要课程重修的学生,于9月19日——9月20日登录网址:http://210.45.96.101/webxsxk进行重修报名,并填写《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在校生课程重修申请表》,往届生填写《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往届生返校课程重修申请表》,由各年级辅导员审查学生所填写的重修申请表汇总报科教办。

三、重修形式

重修一般不单独开班,在本专业培养方案内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报名重修的学生随本专业下一年级的班级听课,参加重修的教学和考核要求与正常课程教学相同。

四、其他

  1. 请各系部认真审核申请课程重修的学生,充分考虑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2. 重修学生从10月8日起随班上课。
    1. 本学期未开设课程不接受学生重修申请。
    2. 无特殊情况,重修不得申请缓考。
    3. 为保证教学质量,每生每学期申请重修课程门数一般不应超过3门,重修课程考核不及格不安排补考。
    4. 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可申请重修原专业低年级的课程。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在校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往届生返校课程重修申请表

      附件3重修选课流程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