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4月7日(周一)补休。
节假日期间,各有关部门(办公室、保卫科、学工部、后勤部、宿管办等)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和后勤生活保障工作;要安排值班,严格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联络畅通。安排的值班人员要熟悉情况,能够独立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要加强信息工作,随时掌握动态,重要信息在校内要实行“三报”: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院办以及相关职能部门。
各有关部门的值班表请在4月3日(周四)下午下班前报办公室。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