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助教、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6

各单位、各部门:

据根据省教育厅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职称评审需要及要求,现组织助教及助理实验师任职格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按《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教师和实验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附件1)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截止2019年8月31日入校满一年(其他高校工作经历可连续计算,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按照资格申报条件,申报人填写《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2)。

(二)教务处审核

学院教务处负责审查申报人在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情况。

(三)教学单位审核与推荐

1.教学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及提交的原始材料进行审核与评定,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

2.统一填写《2019年初级职称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3);

3.将推荐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人事处审核

学院人事处组织审核,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并提交至学校职称评审会审议。

三、相关要求

(一)助教、助理实验师是申报讲师、实验师的必要条件之一,凡不具有学校组织认定的助教、助理实验师职称(原在外部机构认定的助教职称继续有效)均不得申报讲师、实验师职称;

(二)申请人的人事档案需在学院指定的人才中心托管;

(三)兼课教师由所在课程归属单位统一申报;

(四)材料提交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页打印、侧面装订),另附申报人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签署“已核无误”,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高校教师资格证9.20日于省教育厅备案后统一发放)。

2.《2019年初级职称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纸质版一份,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另提交电子版材料。

3.9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统一将上述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刘毓婷老师处,电子稿发至其QQ:847387105。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刘毓婷老师(南403办公室),电话:0551-62532877;QQ:847387105。


件:初级职称评审相关文件.zip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人事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