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禁毒宣传月专题】共建禁毒月,共享新明天——来自记者团的倡议
发布时间: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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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9)73号文件关于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月”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学院记者团倡议:积极宣传毒品危害,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引导师生积极参与禁毒斗争。

  林则徐的虎门销烟打响了禁毒战争的第一枪,成为打击毒品的重大历史事件。虎门销烟开始的6月3日,在当时被定为不放假的禁烟节,而销烟结束翌日即6月26日也被定为国际禁毒日。

   根据《禁毒法》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作为当代新青年我们有责任,有义务识毒、拒毒和宣传禁毒,积极参与到禁毒战争中。我们应该做到:

  一、积极响应,争当禁毒的“宣传员”。向身边的朋友宣传毒品的危害,要知道毒品猛如虎,生命贵如金。

  二、主动参与,争当禁毒的“实践者”。我们要筑起防范毒品的思想防线,要做到见毒品必举,见涉毒必报。

  三、人人给力,争当禁毒的“捍卫者”。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手拉手远离毒品,心连心造福社会。

  最后,我们提议:为扩大此次“全民禁毒月”活动的宣传面和影响力,请全校的领导、教师和同学们通过自己的手机,将相关的禁毒活动文章发送到自己的空间、微博、微信上面,让我们周围更多的人一起共同见证和积极参与到禁毒战争中。(院记者团 宋心悦)